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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日期:2014-05-07     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260    评论:0    
核心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序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树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收入、利润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营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煤炭销量减少和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物流”)运输收入同比减少而使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营业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按持股比例确认的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加和五九集团实现的净利润同比增长所致。

(3)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①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本田”)1~3月份累计生产摩托车208,297辆,较上年同期增长6.90%,销售摩托车223,805辆,同比增长0.52%(其中出口摩托车121,409辆,出口创汇12,649.36万美元)。该公司1~3月份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32,071.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54%;报告期内,因产品出口量同比增长16.71%、内销结构改善,营业成本下降及汇兑收益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实现净利润6,124.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3.38%,向本公司贡献利润3,062.1万元。

②五九集团1~3月份生产原煤62.44万吨,销售原煤49.08万吨,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1.72%和7.22%,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699.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26%;但因本报告期内吨煤成本同比下降和吨煤平均售价同比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实现净利润1,677.98万元,同比增长63.26%,向本公司贡献利润855.77万元。

③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公司”)2013年起新筹建的100万吨/年低阶煤热解提取煤焦油项目(褐煤提质项目)尚处于设备安装阶段,报告期因部分费用项目资本化等因素的影响,实现净利润-62.21万元,同比减亏821.95万元,本公司承担亏损31.11万元。

2、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而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取得的长期借款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而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上述原因,导致本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3.84%。

3、其他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与上年度末相比本报告期新增合并单位3家,原因为: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投资设立了无锡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公司实收资本150万元人民币。故本报告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月14日投资设立了海南圣帝诺游艇会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公司实收资本30万元人民币。故本报告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本公司于2014年1月14日投资设立了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投资总额1,000万欧元,注册资本为500万欧元,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出资375万欧元,持股占比75%,Sanlorenzo S.p.A.出资125万欧元,持股占比25%。故本报告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5、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成为意大利Sanlorenzo S.p.A. 的股东,持股比例为22.99%,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应按权益法确认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但是由于该公司受会计核算或会计政策影响,目前无法按照本公司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一季度财务报表,因此本报告期内我公司暂未确认该公司一季度的投资收益。

按照该公司董事会通过的2014年利润预算目标,本公司按持股比例测算对本公司一季度利润影响较小,本公司将尽快与Sanlorenzo S.p.A.沟通协商解决办法。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投资建设胜利煤矿事项:巨潮资讯网查询索引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3-28/62287421.PDF,披露日期为2013年03月28日,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投入资金55,100万元。

2、合营公司能源科技公司投资建设100万吨/年低阶煤热解提取煤焦油项目事项:巨潮资讯网查询索引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3-28/62287423.PDF,披露日期为2013年03月28日,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投入资金17,542万元。

3、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以采矿权和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事项:巨潮资讯网查询索引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12-31/63434179.PDF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1-21/63504605.PDF,披露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2014年01月21日,目前尚在办理当中。

4、本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事项:巨潮资讯网查询索引为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10-26/63200167.PDF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2-22/63595273.PDF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4-04-12/63827125.PDF,披露日期为2013年10月26日、2014年02月22日、2014年4月12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14年4月1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0.53% 资金 研报] 公告编号:临2014-01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赵序宏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9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本报告的正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二)会议以9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对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7,000万元,即将其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变更为10,000万元,占100%的股权。本增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三)会议以9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1、根据本公司游艇产业建设及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游艇公司”)和海南圣帝诺游艇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帝诺游艇会”)向汇丰银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陆仟万元(或等值外币)。借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

2、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汇丰银行提供保证,以担保海南游艇公司和圣帝诺游艇会在授信函及其的任何修改/展期项下对汇丰银行所负的义务和债务的履行,保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陆仟陆佰万元。

3、授权本公司总裁杜树良先生代表本公司就与上述担保有关的任何和所有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的条款及其任何修改和/或展期)进行谈判并作出决定,签署与此有关的任何和所有文件(包括其任何修改、补充和/或展期),并采取与此有关的任何和所有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或授权他人向主管部门办理担保登记事宜),但是不得改变上文所述担保的特征。

本担保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4-01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投资”)增资,增资金额为7,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新大洲投资注册资金由3,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

上述事项已于2014年4月28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无须本公司股东大会和有关部门的批准。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纪鹤公路2189号5幢一层E区139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纪鹤公路2189号5幢一层E区139室

法定代表人:赵序宏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新大洲投资成立于2011年5月,是本公司发展新业务的对外投资平台。先后投资于煤炭、电动车、飞机零部件制造、游艇等产业。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三、本次增资扩股方案

由本公司对新大洲投资增资7,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新大洲投资出资额变更为10,000万元,仍占100%的股权。本次增资,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四、增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大洲投资作为本公司发展新业务的对外投资平台,自设立至今已先后参与投资煤炭、电动车、飞机零部件制造、游艇等产业,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本次增资,将进一步扩大新大洲投资的对外投融资能力,对支持公司新产业的后续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4-01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28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根据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游艇公司”)和海南圣帝诺游艇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帝诺游艇会”)申请,因游艇产业建设及经营需要,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0.58% 资金 研报]支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陆仟万元(或等值外币)。为了支持游艇产业相关子公司的发展,本公司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额为人民币陆仟陆佰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银行借款用于海南游艇公司和圣帝诺游艇会补充流动资金。

本担保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1. 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月14日

住 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桂大道351号新大洲工业村17幢

法人代表:周健

注册资本:伍佰万欧元

经营范围:游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游艇售后服务,航海驾驶员培训。(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

截止2014年3月31日,海南游艇公司资产总额4,159.41万元、负债总额 13.15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13.1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净资产4146.26万元。201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62万元、净利润0.62万元。

2. 海南圣帝诺游艇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月14日

住 所:三亚市河东区榆亚大道三亚新大洲广场(一至二层)

法人代表:金将军

经营范围:游艇销售、游艇驾驶员培训。(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4年3月31日,圣帝诺游艇会资产总额28.35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净资产28.35万元。201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65 万元、净利润-1.65万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为了支持游艇产业相关子公司的发展,经海南游艇公司和圣帝诺游艇会申请,本公司同意为海南游艇公司和圣帝诺游艇会在汇丰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陆仟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内贷款提供保证,以担保海南游艇公司和圣帝诺游艇会在授信函及其的任何修改/展期项下对汇丰银行所负的义务和债务的履行,保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陆仟陆佰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银行借款用于海南游艇公司和圣帝诺游艇会补充流动资金。

四、担保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本公司为海南游艇公司和圣帝诺游艇会提供贷款担保的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会授权本公司总裁杜树良先生代表本公司就与上述担保有关的任何和所有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的条款及其任何修改和/或展期)进行谈判并作出决定,签署与此有关的任何和所有文件(包括其任何修改、补充和/或展期),并采取与此有关的任何和所有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或授权他人向主管部门办理担保登记事宜),但是不得改变上文所述担保的特征。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为海南游艇公司和圣帝诺游艇会担保额为0。

被担保公司为本公司新进入产业游艇产业相关的两个子公司,因游艇产业建设及经营需要,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其中,圣帝诺游艇会为全资子公司;海南游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根据本公司与另一股东Sanlorenzo S.p.A.签署的《合资合同》,双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由本公司融资解决,或通过本公司的协助以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双方在意大利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由Sanlorenzo S.p.A.融资解决,或通过Sanlorenzo S.p.A.的协助以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因此本次Sanlorenzo S.p.A.不需提供担保。

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截止2014年3月31日,海南游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0.32%,圣帝诺游艇会的资产负债率为0%。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为子公司担保金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且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担保的诉讼事项。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为上述两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额若全额使用,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6,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4-01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的有关通知要求,本公司分别于2014年2月15日、201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承诺事项的专项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相关方存在的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及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存在下述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外,本公司及关联方的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主体: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根据本公司2006年12月12日与牙克石市经济局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的特别约定,本公司受让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和牙克石煤矿(现更名为呼伦贝尔市牙星煤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后3年内,应投入不少于人民币20亿元建设大型煤化工项目。

承诺公布日期:2006年12月14日

承诺履行期限:自本公司受让五九集团和牙克石煤矿国有股权后3年内。

承诺履行情况:本公司通过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公司”)开展煤化工项目的建设。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通过能源科技公司投入PVC项目首期20万吨电石工程资金19,436万元,未在履行期限内履行完毕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通过能源科技公司投入大型煤化工项目资金59,144万元,超过履行期限仍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

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方案:受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以及之后国家对房地产行业严格的调控政策等影响,电石及PVC行业下滑,经与当地政府协商公司进行了缓建。后于2011年10月,本公司启动了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枣矿集团”)股权重组本公司煤炭能源产业,公司向当地政府进行了说明,待重组完成后,双方将进一步规划在当地煤转化项目的投资,得到当地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2012年12月本公司与枣矿集团重组本公司煤炭能源产业的工作已完成,重组后的公司以“寻求突破、转型发展”为指导思想,提出了一系列循环经济解决方案,并正组织实施低阶煤热解提取煤焦油项目(褐煤提质项目)。当地政府对此表示了理解与支持。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就上述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持续进行公告。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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