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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开55公斤限重,修订电动车新国标将是“竹篮打水”

   日期:2024-04-20     来源:电动车观察    浏览:362    评论:0    
核心提示:南京2.23火灾造成15死44伤,这一震惊全国的特大事故,终于促使《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即新国标)启动修改程序。各界纷纷建

南京“2.23火灾”造成15死44伤,这一震惊全国的特大事故,终于促使《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即“新国标”)启动修改程序。各界纷纷建言,舆论广泛讨论,大家的出发点是一致的,希望能制订一个更加科学、安全的电动车标准,保障4亿老百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出行安全。

然而,最近读到一篇文章《我国电动车新国标已宽松化处理,重在安全上做加法》,其荒谬与僵化的观点,让人瞠目。更让人纳闷与好奇的是,这是一篇网络推广文章,在当前政府开门纳谏,各方汇集智慧,全力推动新标准修改的关键时刻,究竟是何人或哪家单位?出于什么动机?甚至可能是自己花钱来发这样的文章?

文章主要观点是:我国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绝非“拍脑袋”制定,而是在参考发达国家经验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消费者实际需求制定而成,并且已经做了宽松化处理。

既然电动车新国标已经参考发达国家,又结合中国国情,那么,标准应该是合理的、科学的,即便不那么完美,也能将就下去,何以会受到亿万国人的指责?何以会造成频频的电动车起火事故?甚至会被列入4月12日国常会议题?会在实施仅5年后,就启动修改程序?

显然,这个标准既不合理,更不科学。

该文作者首先给提意见的人扣了顶“大帽子”:“一些人不思提出积极意见,反而认为新国标太严格,趁机提出要放松新国标的监管要求。”

电动车标准直接关系到你我他,关系到身边的每一个国人。公开征求建议,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当然,有些意见最终会被采纳,有些意见不会被采纳,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如果一定要说,有人“不思提出积极意见”,那么只能是,这些意见不符合某些人或单位的“味口”,或是触犯了这些人或单位的利益,因此被认为是消极的,故此送了顶“大帽子”。

与动辄“扣帽子”的年代作别多年了,先把“帽子”先还给某人。

“新国标太严格,有人趁机提出放松监管要求。”作者的整个论断滑天下之大稽。衡量一个标准的好坏,从来就不是严格与宽松,而是科学与不科学。囿于部门利益而僵化保守的、未能增进全社会福祉的、让人们在每天在火灾阴影里担惊受怕的标准,无论再严格或者再宽松,都不是我们想要的标准。

作者还说,“我国新国标充分考虑了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将电驱动的电动自行车认定为非机动车,将电动自行车的最大重量设定为全球最高的55kg,在政策上相较国际标准,已经做了最大化的宽松处理。”

这句话很关键,包含的信息量很多,在这里重点解释。我把文章配的图标放在这里。

首先,55公斤的限重并非全球最高。作者文中的附图也显示,日本、新西兰、欧盟(30国)、澳大利亚等,根本就没有整车重量的限制。另外,我所掌握的资料,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订的2020《自行车-两轮自行车安全要求-第10部分:电动助力自行车的安全要求》,也对电动自行车重量无限制。

国外有些标准有限重,有些标准则无限重。那么,“全球最高的55kg”的说法,从何而来?妄下这样的结论,与睁眼说瞎话有何异?

其次,电动车新国标是2018年5月15日颁布,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而电动车火灾事故,自2020年起开始大幅增加。应急管理部数据显示,2018年电动车火灾事故为3000多起,2019年、2020年未公布数据,但2021年已经到了1.5万起,三年时间增加了5倍。2022年为1.8万起,2023年为2.1万起,每年火灾事故的增幅超过2位数。

这还是纳入统计的电动车火灾数据,实际上电动车起火事故,要大于此数。

新国标的颁布实施,与电动车火灾事故,内在的必然联系在哪里?就是“整车重量不大于55公斤”这条规定。

电动自行车的动力装置有两大类,一类是铅电,另一类是锂电。

铅电池的主要材料是铅和酸,都是不可燃物,加上外壳也是阻燃的ABS材料,所以装在电动车上非常安全,不会自燃自爆。如果电动车起火,基本可以断定是外界因素引燃。

不久前,上海闵行区一小区发生电动车火灾,2辆机动车、9辆电动车被烧得面目全非,从视频看到,燃烧后的现场一片狼藉,但散落在地上的铅蓄电池却外壳完整,只是被熏黑了。

铅蓄电池有个特点:重。主流电池的重量最低也要25公斤,与38到46公斤的主流车型装配在一起,重量就超过55公斤,属于“非标车”。

为了达到新国标55kg的限重要求,电动车上只能装配锂电池。从2019年起,锂电池电动车开始大批量推向市场。而锂电池的物理特性,决定在使用、充电,以及静置状态时,都可能出现热失控,进而自燃自爆。再加上大量低价的劣质、退役锂电池流向市场,风险因素成倍放大。

新国标正式实施仅仅过了一年,电动车火灾事故就开始飙升。

这真是一件令人无比悲哀的事件。南京的一位厅级领导对我说,“这个标准正在杀人!”他补充说,“如果没有新国标55公斤限重的规定,南京的很多起事故完全可能避免。”

他的一位朋友在南京2·23事故中罹难。

杭州的7·18事故也一样。2021年7月18日,一位父亲骑电动车带着7岁的女儿,在风景秀丽的西湖边正常行驶,电动车因为锂电池故障突发爆燃,连人带车瞬间成为火球,惨状让人触目惊心。3天后,父亲离世。5个月后,7岁的女儿离世……

类似的惨剧还有很多。时代的一颗尘埃,落在个人身上,就是足以压倒一个家庭的大山。“参考国际经验,结合国情和消费者需求,已做宽松化处理”,某人写下这些粉饰太平的文字,良心是否会痛!

新国标的荒谬之处还有很多,网上有很多论述。也许,这就是该文作者认为的“不思提出积极意见”,在此不做赘言。

如果说该文还有些许可取之处,那就是“新国标怎样改?在安全上做加法,在执行上上强度”。

但是,对“安全做加法、执行上强度”的理解很宽泛,兼具行动指南和正确废话的双重特征。不能只看怎么说,关键要看怎么做。

安全怎么做加法?该文认为,“接下来,新国标的修订应当在防篡改、阻燃等方面进行完善。”

我认为,这次修改新国标,绝不仅仅只停留在防篡改、阻燃等方面,而应是与时俱进的、全面系统的,甚至是在突破现有法规方面敢于大胆尝试和创新的。

而最核心也是最重要的,就是适当放宽55Kg的整车重量限制。如果不放宽,防篡改也好,阻燃也罢,只是在边边角角上缝缝补补,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电动车安全问题。

执行怎么上强度?该文的建议是,新国标执行力度不一,导致车辆和电池改装等违法行为不断,所以要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改装电池,以及销售不合格车辆等行为。

在此,有必要澄清一个逻辑上的误区:非标车是不安全的,符合标准的车才是安全的。这是新国标实施5年来所造成的独特的畸形现象:因装配锂电池而符合55Kg新国标的电动车,是安全隐患最大的;而因为装配或改装铅电池而超过55公斤的非标车,是安全的。

我就此与一位法学教授交流。他说,“执法人员必须要维护法律的神圣与权威,不能选择性执法,因为恶法亦法。我认同他的观点。

虽然恶法亦法,但执法时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切身感受,充分考虑所处领域的特殊性,做到刚柔相济、宽严相济。眼下,各地很多电动车销售门店和维修点,在“上强度”的执法面前,纷纷拉上卷帘门,闭店停业。这几年,他们挺过了疫情,在后疫情时代奋力挣扎,苦多过甜,民生已经颇为艰难了。

标准引领,加强监管。但一个糟糕透顶的标准,如何引领行业发展?如何确保百姓安全?依据这样一个不科学、不合理,甚至荒唐的电动车标准,一味上强度,置社会公众感受与不顾,有什么必要。

我倒是建议,现在执法时不妨“枪口抬高一寸”,等到更科学合理的新标准实施后,执法再上强度,效果会不会更好。

这篇文章在最后还特别警告:“整个行业应当摒弃侥幸心理,放弃幻想,直面现实……”顿时,我的脑海里生成一幅画面,大腹便便高高在上的领导,声色俱厉地大声训斥,而台下坐的是数万家的电动车和电池生产企业,以及遍布全国的近百万家经营网点……

电动车产业没有高大上的光环,但却连接了超过4亿的老百姓,是最接地气的,最能感知世间冷暖的产品。它的标准也一样,要科学,要安全,要接地气,多倾听行业的意见,多倾听老百姓的声音,万万不能被杂音噪音误导,更不能被利益团体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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