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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出机动车报废公告,对未收回牌证的2593辆普通摩托车公告作废。
据悉,这2593辆普通摩托车中,包括长春市区、长春地区的外县市及部分外省市的摩托车,都是交警部门通过各类渠道发现的,车辆已经到了报废期限,但牌证却未上缴,所以要对这些未收回牌证的摩托车公告作废。具体信息可到“长春交警”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