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摩托车丢了物业该不该赔?

   2012-09-06 晋江经济报4180
核心提示:昨日,家住晋江市青阳街道东岩苑小区的林女士拨打本报热线82003110反映,8月12日,她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摩托车被盗了。她认

昨日,家住晋江市青阳街道东岩苑小区的林女士拨打本报热线82003110反映,8月12日,她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摩托车被盗了。她认为自己每个月都缴30元的停车费,小区物业应承担一定责任,但二十几天过去了,赔偿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

林女士认为,业主每个月缴30元的停车费,物业就应该要管理好车子。“摩托车被盗后,我们调了监控。从上午9点到11点,小偷在停车场里撬了两个小时,才把车牵走。中间车子的防盗系统响过,可保安去了后没发现,同时出停车场是要刷卡的,可保安还是没有发现。”林女士认为,存放在停车场的摩托车被盗,这本身就悦明小区物业管理存在漏洞,物业就应该对摩托车被盗负责任。

东岩苑小区物业部门负责人李先生表示:“业主缴纳的30元,只是车位的钱,不含看管费用。现在摩托车被盗,我们是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但业主也应该负一定责任,而且我们需要时间来处理与协商。”

对于林女士提出的9000元赔偿,李先生认为,林女士称摩托车是去年花1万多买的,但应该算上折旧费,还要扣除林女士自己要负的责任,9000元是不能接受的。对于物业要赔偿多少,李先生悦:“这需要和上级反映下,三天内给林女士答复。”林女士表示愿意等三天。

随后,记者就林女士的问题咨询了福建汇德律师事务所的吴达舟律师。吴达舟律师认为,业主的摩托车停放在小区内被盗,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作为车辆停放的有偿管理者,如存在管理不当或其他失职行为,应对失车业主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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