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起,晋江交管部门在晋江市区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摩托车未靠右行驶违法行为,一旦查实,一律处以罚款100元。
昨日下午3时许,在泉安中路万通路段,交管部门设卡对此项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查处。记者看到,双向四车道的路面上,不时有摩托车在路中车流间穿梭。随后,交管人员对违规摩托车进行拦查。记者发现,即使有交管人员在路中执法,仍有不少摩托车司机我行我素,在路中任意行驶。短短半小时内,16名摩托车司机因未靠右行驶被查处。
“我也看到路边竖着很多摩托车要靠右行驶的警示牌,但看大家都在路上随便走,就没想那么多了!”被交管人员拦下后,安徽籍摩托车工凌师傅说,这次被处罚,以后一定吸取教训,骑车上路靠右行驶。
“摩托车在路中间穿来穿去,一方面影响道路秩序和美观,另一方面也非常不安全。”采访中,不少市民都有这样的看法。
数据显示,晋江市现有两轮摩托车多达32万辆,还不包括大量的电动车和助力车等。不少摩托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时常出现不按道行驶、不按规定转弯掉头、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频发,涉及两轮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量的70%以上,严重危及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自去年11月11日开始,晋江交管部门已把摩托车未靠右行驶纳入交通违法行为的常态化管理。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摩托车应当在道路的最右侧车道行驶;在没有划车道的路段行驶时,摩托车应当靠右边行驶;摩托车不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的,将被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