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去年12月底,财政部门对我市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进行了清算,经核实,全市清算数据与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信息系统数据一致,所有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据了解,摩托车下乡政策是一项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的惠农政策。按照便民、就近的原则,农民可在全省范围内跨区域购买符合补贴政策的摩托车,每户限补贴两辆,补贴比例为销售价格的13%,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实行每辆650元的定额补贴。
自2009年2月1日摩托车下乡政策实施以来,我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录入、审核、兑付补贴资金,做到应补尽补。期间,我市共办理下乡摩托车补贴88268辆,兑付补贴资金5576.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