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市交警部门查获一起摩托车驾驶员违法行为,多项违法使其驾驶证被记29分,罚款4370元。
11月25日上午,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三中队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名摩托车驾驶员驾驶号牌为皖NB567*的摩托车正在由西向东沿皖西大道行驶,驾驶员并没有按规定系戴安全头盔,执勤民警上前将其拦下。但是,谁知道,驾驶员并不配合民警检查,不仅不愿意出示任何证件,还和民警叫嚣了起来了。
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民警将车辆和驾驶员一并带回了岗亭进行检查,岗亭外,驾驶员情绪一直表现的比较激动,不愿配合检查,民警一边耐心说服,一边进行了车辆比对。这一查,民警算是查出了问题的所在,原来驾驶员汪某使用了不是真正的机动车号牌,不仅如此,他还仅持有C1证,驾驶摩托车属于准驾不符,当民警拿出查验的资料给汪某看时,汪某冷静了下来,向民警阐述了实情。原来,汪某一直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买了摩托车后觉得自己的号牌号码不好,就借了副比较不错的号牌直接挂到了自己车上。民警依法收缴了其套用的号牌,并让驾驶员出示了原车号牌。
而对于其所犯的违法行为民警进行了计算,驾驶员汪某因准假不符、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记29分,罚款437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