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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举行电动车“禁售”听证会

   日期:2014-11-02     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307    评论:0    
核心提示:我们将在符合社会民意与管理需要之间寻找最大公约数。1日中午,备受关注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下称《

“我们将在符合社会民意与管理需要之间寻找最大公约数。”

1日中午,备受关注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宣告结束,主持听证会的广州市法制办纪检组组长田路向刚刚展开了唇枪舌剑的16名听证代表、2名特邀嘉宾以及其他旁听人员表示,他们就广州城是否“禁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所发表的意见,将得到认真研究,并从中寻找一个平衡点。就现场情况来看,共有包括特邀嘉宾在内的11人表示赞成,5人表示反对,2人持中立态度。

赞成者说??“五类车”横冲直撞撞人后多逃逸

“我赞同。”市民代表方良媚表示,“五类车”扰乱了交通,无牌无证的“五类车”很多不遵守交通规则,横冲直撞、逆行,触目惊心,撞人之后往往就逃走了,受害者也得不到赔偿。现在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大部分人,将限速装置一拔,又超速了。如果只是禁行而不禁售,即使被警方查扣,他们又会再购买使用。

持类似观点的还有来自广州新天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听证代表肖史君。他表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无需培训就上路,守法意识差,经常抢道,伤亡事故多。如果只禁行不禁售,则会留下隐患,无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此外,行业代表郑伟雄则表示,在其自行开展的一项使用电动自行车人员调查中,他发现14个使用者有8个是搭客仔,另有4个是送货的,仅有2个是用作上下班工具的。为此他认为,这些车其实是用于营运的,而这些人抢了合法营运者的生意,损害了合法营运者的利益。

反对者说??国家许可生产也就可以销售

来自广东电动车行业协会的代表马助森表示,广州交通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公交车、地铁,也有私家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既是公交、地铁接驳的交通工具,也是快递、送水工的谋生工具,具有体积小、无尾气等特点。

在马助森看来,既然电动自行车是国家许可生产的,那也就可以销售、使用。而人们之所以对电动自行车的误解是非法改装等电动自行车带来的。

“我坚决反对禁售。”来自广州一家电动自行车企业的王继红则表示,禁售禁行与物权法、道路交通法规等上位法不相一致,而且电动自行车用10年不到的时间就走过了自行车50年的历程,说明其有旺盛生命力,得到了市场的认可。他说,相较于汽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红利还是比较大的。

持类似观点的还有来自天河一家自行车商店的行业代表何照海。他说,禁售制度不合法、不合理、不可行,国家既然已经许可生产,而广州却禁止销售,这相当于设置行政许可。

在王继红看来,快递、送水行业人员也需要电动自行车作为谋生工具,在花都、番禺、从化等一些公共交通覆盖不到的区域,人们出行还是要用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代表肖劲导就表示,其在南沙居住,乘坐公交车非常不方便,这些地区不能和中心城区一样禁行。

在何照海看来,电动自行车禁售将影响快递、送水行业“最后一公里”的服务问题,管理部门也必须考虑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先禁行再禁售,合理不?”市民代表肖劲导则就相关政策的先后顺序发问,并表示应该先停产、停售再禁行。而何照海则表示,如果要实施禁售,拥有合法执照的、数以千计的销售商,他们目前库存的电动自行车和居民拥有的自行车,“要谁来回收?损失谁来补偿?”

对于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市民代表陈庆东表示,车是工具、是无罪的,整治“五类车”目的也是要规范驾驶人员的行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来自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专家代表黄镇泽建议,应该改禁为限,可以给快递、送水等服务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使其规范化。

大代表说??完善公交服务要与禁售同步实施

作为听证会特邀代表的广州市人大代表叶雪文表示,电动自行车等五类车,相对于公交、地铁每天1700万人次的出行量而言,占比小,却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其一即是安全隐患。在近三年交通事故逐年下降的趋势下,五类车交通事故不降反升,每年因此死亡400多人。

广州面临交通拥堵的城市病,拥堵指数在4-8之间,表明处于轻度到中度拥堵。交通拥堵已经成为了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叶雪文表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广州在禁行的基础上采取禁售制度,是管理手段的升级,增强了管理的有效性,将有利于节约财政成本。

不过,禁售之后将面临城市整体需要和部分民众需要之间的矛盾,这该如何化解?

在叶雪文看来,城市病与身体病相似,治病要下药,而是药三分毒,可能产生副作用。对于部分民众的需求,叶雪文说,政府要在实施禁售措施的时候,提供有效替代措施,如发展公共自行车,满足民众出行需求。“这应该要有时间表。”叶雪文建议,政府完善公交服务要与禁售同步实施,尽量减少负面影响。

数据

广州每2宗交通事故中

就有1宗“五类车”事故

2011年、2012年、2013年全市发生“五类车”交通事故分别为1475宗、1433宗、1605宗,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数额55.3%、58.3%、63.6%,占一半以上,相当于每2宗交通事故中就有1宗是“五类车”交通事故。而相应的死亡人数分别是447人、458人、458人,今年1月到9月便死亡396人。

从2011年至今共查获了105.9万辆五类车,全市有508位民警因查获五类车受伤。仅今年1月到9月因查获五类车受伤的民警就有1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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