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的张华在南京做保安。他平时也没啥爱好,就是爱喝酒。他没想到的是,被这个多年的爱好“坑了”。
4月30日中午12点,张华侄子家宝宝满月,邀请他去喝喜酒。可口的饭菜,又遇到喜事,张华当然要喝几口。考虑到他下午还要上班,家人都劝他少喝点,他却不以为意,一杯又一杯灌了大概有半斤白酒。快上班了,张华准备离开,家人都劝他不要骑车了,但张华拍胸脯说,骑了30多年摩托车,一直都没出过事,这次肯定也没事。说完后,张华便骑上摩托车离开了。骑了一会儿,他觉得脑袋越来越昏,眼皮越来越沉,打了几个瞌睡,连人带车摔在路边。酒劲加撞击,张华当场昏迷。大概过了两个多小时,路人经过发现了他,急忙报警,民警赶来把他送到了医院。
经鉴定,张华体内酒精含量为163.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因为没有伤及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张华伤好后又把摩托修好,以为没事了。
可他没想到的是,他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近日,栖霞法院认定,张华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考虑到他没有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故从轻量刑。张华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罚款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