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摩托车功能安全性要求的法规草案

   2013-07-19 国家通报咨询中心2170
核心提示:2013年6月11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关于二轮、三轮和四轮摩托车功能安全性要求的法规草案。2013年1月15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二轮、

2013年6月11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关于二轮、三轮和四轮摩托车功能安全性要求的法规草案。

2013年1月15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二轮、三轮和四轮摩托车核准和市场监督的法规(EU) No 168/2013规定了功能安全性一般要求及车辆的环境性能并撤销了15个指令。欧盟委员会通过授权法案被授权批准特殊技术要求和测试程序。

该草案是预计总共3个授权法案中的第1个。规定了车辆功能安全性特殊要求和测试程序。这些技术要求和测试程序延续已撤销的指令,并且有必要适应技术进步。其它是最近制定的,以反应法规No 168/2013中包括的新安全规定。

这些要求尽可能基于或直接引用UNECE框架(修订的1958年协定)采纳的国际要求。这与CARS 21建议保持一致,以加强国际监管协调,对生产商有明显益处。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中心
  • qqmtc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中心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2090350号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