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摩托车走进历史

   2013-07-02 海峡导报2080
核心提示:从昨日起,除了警用摩托车、巡逻车、电力维修等抢修救急摩托车外,泉州中心市区最后的16183辆摩托车达到报废年限,禁止上路行驶

从昨日起,除了警用摩托车、巡逻车、电力维修等抢修救急摩托车外,泉州中心市区最后的16183辆摩托车达到报废年限,禁止上路行驶。这意味着泉州中心市区全面禁摩的开始。

据了解,按照福建省今年5月1日施行的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为13年,期满将自动报废。泉州中心市区最后一次摩托车报牌是2000年6月30日,至今年7月1日满13年。

据介绍,昨日开始,市民如果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也将一并吊销;如果是无证驾车,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300元,并处拘留15天以下,同时扣留车辆。挂外地摩托车牌照的,不允许进入中心市区。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中心
  • qqmtc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中心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2090350号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