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交警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服务

   2013-01-04 河池日报3690
核心提示:我市自2010年推出摩托车带牌销售以来,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手续,在降低群众办牌办证成本的同时,又为及时掌

我市自2010年推出摩托车带牌销售以来,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手续,在降低群众办牌办证成本的同时,又为及时掌握摩托车相关信息提供了方便,实现了摩托车“户籍化”管理,从源头上把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关,为确保交通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近日,河池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按照公安部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支队车管所与河池城区7家摩托车销售商签订了《委托摩托车带牌销售、代办牌证协议》,并在河池市摩托车交易市场设立机动车查验岗,协助各销售商办理注册登记业务;要求各“带牌销售”公司必须按照“统一标准、严格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设置统一的外观标识,统一的公示栏和统一的办证服务区,不断完善人员培训、内部监督、管理服务等制度;防止出现被盗抢、走私、非法拼装等不合格车辆办理牌证和销售人员额外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支队车管所将继续严格落实带牌销售单位牌证领取和保管制度,及时收取车辆注册登记材料并办理相关业务,派专人定期对带牌销售单位进行巡查和复核,凡监管中发现摩托车经销商存在服务工作不到位或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对其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带牌销售”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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