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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脸”成摩托,电动车“胆贼大”

   日期:2011-12-14     浏览:839    评论:0    
核心提示:  我记得相关标准规定,电动车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可是现在马路上的电动车时速都快赶上汽车了。近日,市民张先生拨打莱西新闻
  “我记得相关标准规定,电动车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可是现在马路上的电动车时速都快赶上汽车了。”近日,市民张先生拨打莱西新闻热线反映。记者12月12日调查发现,由于没有针对电动车的相关法律法规,电动车超速、占车道、逆行并不少见,而近年来莱西市电动车事故的发生几率也在持续攀升。对此,有市民建议设立电动车专用道,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无牌无照,电动车车主“胆贼大”

  “老实说,走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乱停车、违规载人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我都干过 ,只是没被抓过而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电动车车主李先生坦言道,“之所以这么有恃无恐,是因为电动车无牌无证,光凭监控录像根本抓不到违法证据”。

  据了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数骑电动车的人,或多或少都有过交通违法行为,而且普遍持有与李先生类似的心理。很多电动车车主都承认,当自己在媒体上或现实中看到一些惨烈的电动车车祸后,回想起自己的骑车陋习,才会有那么一些后怕,但过段时间,骑起车来又照旧违法。“俗话说得好,"轿车是铁包着肉,电动车是肉包着铁",其实自己也知道,如果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倒霉的肯定是我们骑电动车的。”李先生对记者说,包括他在内,现实中抱着强烈安全意识骑电动车的人很少,“再说,还有国家法律帮着咱呢,机动车有保险,撞了咱就能赔”。

  “变脸”成摩托,时速达40公里

  记者走访了解到,因电动车需求量大,许多原来经营自行车的商家卖起了电动车,看车、试车的消费者络绎不绝。一家中等规模店铺的老板告诉记者,即使现在是生意淡季,自己平均每天至少也能卖出几辆电动车。

  “这款车卖得特别火,时速最高能达到40公里。”店主极力向记者推荐一款外形较“魁梧”的电动车。记者注意到,这款电动车外形酷似摩托车,甚至比某些小型摩托车的外形还要大些。该电动车时速表上并未标注数字,只是用绿、橙、红等颜色进行区分 ,而说明书上的最高时速标明仅为20公里。“这你就不懂行了,说明书都是为了取得生产许可证给检查人员看的。厂家在验收时在控制器上做点手脚,把时速调到20公里以下,等出售时再调到最大。我们也能给你调,保证时速不低于 40公里。”店主说。

  “国家不是规定不能超过20公里吗?”记者问道。见记者一脸困惑,店主道出了其中奥妙,“这条街上有二三十个牌子的电动车,哪个最高时速低于30公里?反正从时速表上也看不出来。买电动车的谁不选跑得快的?卖国家规定标准的车,我这店就该关门了”。

  店主还告诉记者,现在助力车不用挂牌,所以超速不用怕被交警抓到,“没有牌没有证,什么都不用担心,反正又没有违章记录”。

  机动车车主感觉“要崩溃了”

  对“高速”电动车,机动车主一肚子的不满。“上星期五我开车从单位出来,准备往大路上拐的时候,看见慢车道有车,就踩了脚刹车,当时我的车是停着的。”私家车车主张先生对记者说,就在这时,一辆电动车向他疾驶而来,丝毫没有减速的迹象,自己向后退了一些,电动车还是撞上了自己的车前轮,他下车与电动车车主理论,可电动车车主张口就说“我没看见”,好在车没有大碍。

  “在路上的时候要躲人、自行车还有电动车,现在的电动车车速太快,快成汽车了。以前都是电动车躲着机动车,现在是机动车得时刻小心电动车突然冲出来,我都快崩溃了。”车主李先生说,“现在的电动车主什么都怕,就是不怕车。而且现在人骑车都很快 ,尤其是电动车,比摩托车还要快。因为电动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是袒护会不会造成负面效果呢?”

  交警

  时速超过15公里就很危险

  据莱西市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电动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15公里。“但实际上大部分电动车都存在超标现象。”该工作人员说,电动车不允许上机动车道,而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如果速度太快就会对其他非机动车造成威胁。另外,由于电动车一般采用线刹车制动,一旦时速超过15公里,就可能危及骑车人自身的安全。

  “今年,莱西市电动车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平均每个月在 20起左右。根据具体情况认定责任后,才可确定理赔情况。一般来讲,机动车不承担责任的情况很少,几乎是个例。”交警对记者说。

  市民

  建议设专用车道

  “现在电动车发生的事故越来越多,针对这个问题,可不可以开辟电动车道呢?”市民徐先生表示,可以在机动车道上标出一条蓝线,这是电动车和机动车的混合行驶道路,拥有相同的路权,“这样,既可以发挥电动车的效益,也解决了电动车尴尬的路权问题,减少电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安全事故”。

  律师

  从根源治理电动车

  据莱西市翰生律师事务所张文庆律师介绍,电动车交通肇事案具有特殊性,给案件带来责任认定难、赔偿执行难等难题。张律师表示,要减少电动车肇事案,首先应从源头下手,生产厂家必须严格按国家规定生产,不仅不能生产高速的电动车,而且从制动方面也要保障质量。另外,要严格限制私自改装电动车,限制取缔非法交易,以保障合格车辆上路行驶。同时应加强对上路电动车的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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