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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重庆 GP 摩托车大奖赛:比赛规则

   日期:2021-02-04     来源:群策网    浏览:832    评论:0    
核心提示:2021 年重庆 Grand Prize 摩托车大奖赛,由成都摩赛领航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重庆万盛青年汇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主办,旨在向
 2021 年重庆 Grand Prize 摩托车大奖赛,由成都摩赛领航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重庆万盛青年汇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主办,旨在向大众展示摩托车文化,引导大众正确的认识认知摩托运动,向所有摩托车爱好者提供一个可以安全、公平、公开的体验摩托车运动的机会。

赛事名称:2021 年重庆 Grand Prize 摩托车大奖赛。

举办时间:

四月 23 - 25 日,第一站;

六月 25 - 27 日,第二站;

八月 20 - 22 日,第三站;

十月 22 - 24 日,第四站。

比赛场地:重庆市青年汇巅峰乐园极速赛道

设立组别:

1、SSP中量级(250 cc - 400 cc)公开A/B组个人赛及队赛;

2、单一品牌统一车型女子组个人赛;

3、国产公开组个人赛及队赛;

4、“ 摩道学院 ” 单一品牌统一车型组个人赛;

比 赛 规 则

总 则

(一) 参加“重庆Grand Prize摩托车大奖赛”的所有人员应遵守《重庆Grand Prize摩托车大奖赛比赛规则》、《国内公路摩托车比赛通则》。

(二) 2021“重庆Grand Prize摩托车大奖赛”由系列分站赛组成。

(三) 2021“重庆Grand Prize摩托车大奖赛”补充规则由赛事主办方审定公布。

(四) 本规则适用于2021“重庆Grand Prize摩托车大奖赛”系列赛各分站比赛。

报 名 办 法

(一) 参赛车队必须在比赛通知或补充规则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二) 参加比赛的车手由参赛车队或俱乐部统一报名。参加比赛的车手必须填写参赛报名表。个人车手可以直接向组委会申请报名。

(三) 赛事主办方有权不接受参赛单位的报名,并不作任何解释。

(四) 每一站比赛每个车手最多允许报名两个组别。

参 赛 资 格

1、SSP中量级(250-400CC)公开A/B组:国内车手需持有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 A 级、B 级及其以上级别摩托车场地赛车执照。

2、国产公开组:除 2015年 - 2020 年参加过 CRRC、CSBK、泛珠三角超级摩托车赛,北京 GPGP、上海天马论驾、伟业达杯三水森林赛车会摩托车赛,在前述比赛的所有组别中拿过分站及年度前五名的车手不允许参加外,其他车手及车友都可以参加。

3、单一品牌统一车型女子组不限制,可以接纳任何女车手及车友报名。

4、“ 摩道学院 ” 单一品牌统一车型组,只接受参加过摩道学院赛道培训的学员参加。

5、香港、澳门及台湾籍车手参加比赛可持香港、澳门及中国台湾汽车会颁发的当年有效的比赛执照,及所属汽车协会的同意函或盖有该协会章的报名表。

6、持有重庆青年汇巅峰乐园极速赛道颁发的摩托车准入证明。

7、身体健康、年龄在 18 岁以上的摩托车爱好者均有资格报名参赛。

8、所有报名者必须填写参赛申请表(电子版)、交电子照片、在注册后方可参赛。

9、所有报名者必须自备比赛护具,头盔,赛车靴,必须穿皮革连体赛车服。

10、参赛车辆:除赛事组织者指定提供的比赛车辆外,其他车型组的参赛车辆自备。

收到报名表后,赛事组委会将审核摩托车及车手是否符合参赛资格。组委会可以不接受报名的摩托车或车手而无需给予任何理由。没有获得接受的申请,将由组委会处于赛事前3天通知申请者,其报名费则会全数退回。

免责申明

报名选手必须要在比赛日开始前主动签署免责声明,如无签署则不允许参加本次比赛,如果赛后发现没有签署则取消选手的比赛成绩。

保 险

摩托车公路赛是一项速度快、竞争激烈的比赛,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较容易造成对车手的人身意外伤害,为此,报名参赛的车队必须为车手办理人身意外和医疗保险。

1、赛车场在比赛期间将自行办理第三者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

2、报名费中包括车手的意外险。

参赛车辆、轮胎、油料

1、参赛车辆

1.1 除单一品牌车型组(如有)的车辆由赛事组织者统一提供外,其他自带车型组的车辆由参赛车手自带。

1.2 提供统一车型组的参赛车辆由赛事组织者指定机械师统一维修,参赛车手不可自行对车辆进行任何形式的改装和调试。

1.3 自带车型组的参赛车辆在经过车检后方可参赛,检查后的车辆不得更换整车。

1.4 允许使用备用车。

具体为:

1.4.1 以车队名义报名的参赛者,每个车队在同一组别内只允许使用 1 辆备用车,即每队 1 辆;以个人名义报名的参赛者,每名车手允许使用 1 辆备用车,即每人 1 辆。

1.4.2 备用车需与其所参赛组别对应的正式车辆保持一致,为同组、同厂、同型号,执行相同的技术要求。

1.4.3 使用备用车的车队、个人,均需在行政检验期间向赛会提交备用车辆的具体资料数据;在车辆检验期间将备用车送交车检,且在该车身上粘贴相应标识。

1.4.4 一旦计时练习开始,则该组别所涉及的备用车辆将被指定冻结。其后,该车不得再自行使用。

1.5 车辆运输:除提供统一车型组外,其他车型组车辆由参赛者自行安排运输。

2、轮胎和油料

2.1 参赛车辆需参照所属参赛组别对轮胎的具体要求来执行。如有变更,将以赛前宣布的相关候补条例或赛事通告中的具体条文为执行标准。

2.2 燃料及修理站

2.2.1 比赛期间,参赛车辆的燃油由参赛者向赛会指定的油料处购买。任何车队及个人不得携带汽油入场,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2.2.2 修理站是为比赛车辆加油、维修、获取配件支持及更换赛员、赛车的地方。在练习及比赛期间,修理站行车道上车速不能超越时速 60 公里。赛车在修理站内不得进行任何暖胎及多次改向驾驶。

2.2.3 只有修理站可用作加油、维修、获取配件支持及更换赛员、赛车。在赛道上禁止进行修理工作,同样工作由他人协助进行也是不被接受。

2.2.4 赛车可以在修理站进行加油、急修,但维修成员不能多过 4 位(如赛员坐于车上则不包括在维修员数目内)。其他队员一律不准停留在修理站通道上。

2.2.5 赛事期间,如赛车在修理站以外地方加油、进行维修或更换车手,依据 2021 重庆 Grand Prize 摩托车大奖赛比赛规则,该车手将会被取消资格。

2.2.6 在比赛或练习期间,赛车如果进入后勤通道或进入修理库、驶进集车区,即表示其正式退出该节赛事,不能重返该节赛事参赛。

2.2.7 除非赛车返回维修,否则所有修理工具、零件必须放置在修理库内。

2.2.8 赛车完成修理离站后,所有修理工具、零件必须立即搬回修理库内。

2.2.9 计时练习开始后,如赛车发生机械故障不可修复,则相关车队、车手可向赛会书面申请启用备用车继续余下的赛事。换车申请权只得使用 1 次,不得反复行使。一旦备用车启用,即使原赛车修复亦不得再在同一站赛事中继续使用。

2.2.10 在比赛或练习期间,维修站人员必须停留在工作区域内,禁止停留修理站通道或进入赛道。

2.2.11 加油前所有引擎必须(熄火)停止转动,加油期间车手可选择继续坐在车上。违例者将被取消资格。

2.2.12 赛车加油,只有在油桶放回修理站内、油缸盖妥当关上后,车手才可再启动引擎。违者取消资格。

2.2.13 必须防止加油时漏出汽油,如赛车漏出汽油,赛会工作人员将会监督及指示赛车队员进行适当的清理。

2.2.14 赛车在修理站泄漏汽油或溢出汽油,维修员必须依照赛会工作人员的指示将该赛车推离有油渍的危险区域后才可起动。

2.2.15 所有时间里,任何赛车都不能在修理站通道上反方向驾驶。触犯此例会被取消比赛资格。返回修理站的车辆,如超越了所属修理站的位置时,可由车手自己或由最多 2 位队友协助其将赛车用手推后回修理站。

2.2.16 比赛的赛车必须停放在修理站内,不可阻碍其他车辆进出集车区。

2.2.17 车手由主赛道返回修理站时,必须尽早靠赛道右侧近白线位置驾驶, 并向其他参赛车手、修理人员及赛会工作人员作适当动作以示警示。否则将会被罚。

2.2.18 比赛或练习期间,赛车如果想从修理站重新回到赛道,必须经维修站出口尽头重返。如在出口尽头前就驶入赛道者,会被取消资格。

2.2.19 集车区、维修站及其范围内,严禁吸烟。所有车队、车手及其相关人员都必须遵守。

2.2.21 如有违反第 2.2.3、2.2.6 及 2.2.8 条例的车手,将会被罚。在每一违规者的成绩加罚 1 分钟。

参 赛 装 备

1、参赛车手必须穿戴符合公路赛要求的专业护具,护具须通过车检主管的安全检查。

2、所有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人员必须佩戴保护性头盔。头盔须正确固定,佩戴合适且状态良好。头盔必须有经过下巴的带状 “ 保持系统 ”。

3、头盔可由一块以上的外壳制成。假设出现事故,头盔可以以解开或切断带子的方法,迅速而轻易地从车手头上移除。

4、头盔须符合条款:

4.1 符合 FIM 规定的国际标准头盔:

EUROPE ECE 22-05 (only “ P ” type)

JAPAN JIS T 8133:2007 (valid until 31.12.2019)

JIS T 8133:2015 (only “ Type 2 Full face ”)

USA SNELL M 2010 (valid until 31.12.2019)

4.2 赛事监管机构认可、批准的其他头盔。

5、头盔操作规章:

5.1 在技术主管的监督下,训练和比赛前对所有头盔进行检查以确保其符合质量标准。

5.2 如发现头盔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有缺陷,技术主管应撕掉头盔上所有许可标记并保存该头盔直到比赛结束。车手须用另一头盔请求技术主管批准。在事故后,头盔需被送交技术部门鉴定。

5.3 头盔须为原装,不允许任何结构上的改动。

5.4 在车手被准许参加练习前,技术主管应进行如下检查:

(1)头盔大小应适合车手佩戴;

(2)当正常固定后,系带不应从车手下巴下滑脱;

(3)头盔不会由后面从车手头上脱出。

6、个人安全装备

6.1 全部赛员必须穿着全套皮衣,连同附加的皮质防护垫或者其他保护装备, 如各重要保护部位:膝盖、手肘、肩膀和髋关节等部位。

6.2 皮衣内里不得使用易燃物料。

6.3 所有赛员必须穿着皮手套、皮靴及皮衣,以保护自颈部开始的所有身体部位。

行政检验和车辆检验

1、车手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行政检验和车辆检验。未经行政检验或车检不合格,车手禁止参加比赛。

2、行政检验时,车手需提供以下资料:- 报名表 - 当年有效的公路比赛执照或者其他证件证明(新报名车手现场申请办理) - 保险证明 - 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 18 周岁以下的青少年须出示其监护人同意其参加比赛的同意函。

3、车辆检验:

3.1 在行政检验的当天将安排验车时间。

3.2 所有车检都将在公共车检区进行。

3.3 由比赛组织者提供的车辆将统一进行签封,车手不得撕毁或损坏签封标志,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3.4 各车型组的车检:2021 重庆 Grand Prize 摩托车大奖赛比赛规则。

3.4.1 车检主管可以要求车手分解拆卸车辆,以确保车辆符合参赛资格的要求。

3.4.2 如果车检裁判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车手提供有关的零配件样品或证明文件。

3.4.3 已经通过车检的车辆,如果出于更加安全保险的考虑或赛车遭遇事故,则应由车手重新呈报车检裁判进行复检。

3.5 每场比赛结束后,各组别前三名的车辆必须停在车检封闭区内接受重检。

3.6 车检主管在赛前对车手的装备进行安全检查,穿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的车手不可参加比赛。

4、称重区(自带车型组):

4.1 每辆赛车在比赛前都要检查赛车重量;

4.2 每场比赛结束后所有的车辆都必须称重,如发现赛车重量少于技术条例的规定重量,此车手所获得的成绩将被罚加时三十秒,除非仲裁委员会认为缺少重量的原因是由于事故或不可抗力而造成的;

4.3 在称重过程中不得给车辆添加或拆走任何固体、液体、气体或其他物质;

4.4 只有车检主管和赛事官员可以进入称重区,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对称重工作进行干扰,任何违反称重工作的车手都将被取消比赛资格或成绩。

竞 赛 办 法

1、各个组别的竞赛距离(赛程)分别为:

* SSP 中量级(250 cc - 400cc)公开A/B组组为 18 圈约 38 公里;

* 国产公开组为 14 圈约 30 公里;

* 女子组及摩道学院单一品牌统一车型组为 10 圈约 20 公里。

2、个人赛和队赛同时进行,参加队赛的车队必须是 2 名(含 2 名)以上的车手参加比赛,否则不计算队赛成绩。

3、各车型组均进行一次自由练习、两次计时练习和两个回合的比赛,计时练习成绩作为两个回合比赛的排位。两个回合比赛共用同一排位,以两次计时练习中成绩最好的一次来确定排位秩序。无计时成绩的车手不能参加个人和团体的比赛。

4、某组别的参赛人数如不超过 12 人(含 12 人),将合并到其他组别同场比赛,分开计算成绩。

5、竞赛日程安排

* 星期五 行政检验、车辆检验。

* 星期六 自由练习、计时练习。

* 星期日 热身、第一回合比赛、开幕式、第二回合比赛、颁奖仪式 (详见各分站赛竞赛日程表)。

成 绩 评 定

1、个人赛的成绩评定:

1.1 所有报名参赛的车手均可获计个人成绩。

1.2 每站赛事依各回合比赛分别计算成绩,且于赛后即时颁奖。

2、队赛的成绩评定

2.1 以车队名义报名参赛的车队均可获计车队成绩,即队赛成绩。队赛成绩由车队所拥有的车手负责争取,按两回合比赛中车队成绩最好的且不多于 2 名车手的所获得分相加来确定,以积分总和的形式体现。

2.2 每站队赛成绩前 3 名的车队将获得奖杯。如单站队赛积分相同,则以其中个人成绩较好者名次列前。

2.3 可更换归属车手,但需向赛会提交书面申请以及被换车手当时的身体健康证明。车队办理相关手续需交纳行政费人民币 500 元,因车手健康原因者除外。

3、比赛成绩按 “ 前 15 名得分法 ” 计算得分。

前 15 名得分法:

从 1 名到第 15 名,对应的得分分别为 25、20、16、13、11、10、9、8、7、6、5、4、3、2、1。

分站赛录取名次及奖励:

13.1 各组别获得每回合前三名的车手,将获得奖杯。

13.2 各组别两回合比赛总成绩为前三的车手,将获得奖金。(奖金细则见各分站赛《补充规则》)

全年成绩评定

1、参加至少三站以上(含三站)比赛的车手和车队才有资格参加全年度总成绩的评定。

2、全年度个人、队赛的成绩以各站比赛每回合比赛的得分总和来确定,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个人年度总积分相同,则以获得冠军场数的多少确定,多者名次列前;名次相同,则依此类推,分别依次计算获得亚军、季军的场数;如名次仍然不能区分时,则以最后那场比赛获得最佳名次者胜出。如队赛年度总积分相同,将以车队所取得的胜出次数,即车队队员取得的冠军总数来确定,多者名次列前;名次相同,则依此类推,分别依次计算所获亚军、季军的总数;如名次仍然不能区分时,则以最后那场比赛获得最佳名次者胜出。

3、全年度奖励:

a、获得全年度个人前三名的车手将获得奖杯、奖金,获得全年度队赛前三名的车队将获得奖杯。

b、全年度奖金细则见总决赛《补充规则》。

处 罚

1、违例处罚:赛事主管可依据国际摩联规例、中汽摩等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赛事的相关规则、增补文件等条例处罚违例者。违例者须向赛事主办机构缴付有关处罚款项。

2、任何有关发动机的违规改装,将就每处违规改装罚款人民 5000 元/项,且取消比赛资格。

3、黄旗超车的处罚:

3.1 比赛中,在比赛总时间中加罚 30 秒/次违规;

3.2 计时练习中,车手将被取消其计时成绩,被处罚在最后发车位上起跑参赛;

3.3 自由练习中,车手将被罚款人民币 500/次违规;

3.4 发车抢跑的处罚,将会是在比赛总时间中加罚 30 秒。

赛事委员会将根据以下行为确认发车抢跑:

3.4.1 赛车(前轮车轴)停在或超过发车位的前方白线;

3.4.2 赛车(前轮车轴)在起跑的红灯熄灭前移动超过发车位的前方白线。

3.5 违反黑旗指示者,会被赛会处以人民币 3000 元的罚款。

3.6 违反维修区限速规定者,会被赛会处以人民币 300 元的罚款。

3.7 不能及时参加颁奖仪式者,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3.8 如赛事规例、通告、最后指引及制裁的阐释没有包括在现有的规例时,将由出席的仲裁委员会投票决定,以票数多的决定为准。仲裁委员会的议决为最终决定。如有上诉者,可依据国际摩托车运动联合会的比赛规定来进行上诉。

3.9 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取消某个车手或摩托车参赛资格或判罚某个车手时,均会立刻宣布,并以书面通知有关报名者及维修站工作人员。

3.10 如某参赛者被除名,工作人员会在终点线上最多连续 3 圈出示黑旗及该被罚赛员号码。报名者或其代表也必须在计时道上使用自身讯号通知赛员返回修理站。如车手不理会赛会信息,赛会可对其增加惩罚。

3.11 虽然比赛的规定已包括了处分的细则,但如仲裁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时,可加重处罚。

3.12 其他处罚内容:

证 件

1、为了保证比赛顺利安全进行,证件由赛事组织者按照证件的不同功能和种类作统一的设计、安排和发放。

2、证件需贴上持有人照片,列明姓名。

3、队员只能属于一个车队。当赛车通过车检后,车队将获发相关的证件。

4、证件需挂于身前明显部位。不同类别的证件对持有人作出了不同的行为限定和通行区域限制。只有凭借相应的证件才能进行相应的指定工作及进入相应的指定区域。组织者有权对不按规定使用的证件予以没收处理。

5、所有的车手、车队成员、赞助商及其随行人员、新闻媒体等人员均必须遵守证件的规定,在比赛期间内展示通行证件。无论所获分配的证件是否附有持有人的照片,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将通行证件转予他人使用。

6、只有车手穿着全套赛车服及个人安全装备,准备进行赛事时,才可豁免上述展示通行证件的要求。

7、所有合资格领取通行证件的人士都必须在比赛前一个月提交其照片。

8、额外的全年度通行证件需要车队在比赛前一个月申请。申请必须包括证件持有人的照片。申请批准与否完全由赛事组织者决定。获批的额外证件必须支付人民币 100 元/张。

9、证件只能由持证人本人根据证件的功能进行使用。赛事组织者在比赛前统一发放。各赛车场将在每个分站赛的行政检验当天开始证件的检查工作。

10、全年证件将在第一站比赛前分发给各个报名车队或报名人。证件为全年度使用。持证人有义务妥善保存证件,并在每站比赛中佩戴在明显位置,接受赛事组织者检查和管理。任何丢失证件的个人必须在赛事秘书处补办全年证件,并交纳罚款 200 元/张。每个参赛车队或俱乐部根据车手人数可申请车手证(每名车手1张)、车队证(4张),媒体证件由赛事组织传媒部统一发放。

抗 议 与 申 诉

1、如参赛人员对其他参赛人员或赛事组织工作不满,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抗议,但抗议内容必须写成书面材料(填写抗议书)并连同抗议费 1000 元通过赛事秘书处交至仲裁委员会。如果抗议内容涉及到比赛成绩,则必须在成绩公布后 30 分钟内提出。

2、任何对仲裁委员会判罚不满的申诉必须写成书面材料并连同申诉费 1000 元在仲裁委员会公布裁决后 60 分钟内交至仲裁委员会。

3、其他未尽部分参见《国内公路摩托车比赛通则》。

延期或取消赛事

1、赛事组织委员会有权将全部或部分赛事延期或取消。若赛事延期或取消是在比赛开始前作出决定,报名费将全数退还报名者。如赛事延期或在赛事开始后作出取消的决定,报名费将不会退还给报名者。

2、报名者与车手无权向赛事推广机构、主办机构以及赛事组织委员会等相关机构索取任何额外的奖励金或有关其参赛的支出。

免 责 条 文

1、所有参与赛事的车手、机械师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现有赛事规例、摩托车机械技术规则以及任何增加、修订或更改的赛事规则、条例和指引。参赛者有责任通知其雇员、队员或其代表遵守所有赛会规例及承担责任。如报名者在赛事期间不能出席,他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名第三者代表其出席。报名者与车手须依据各项规例处理参赛事宜,并共同对此负责。车手须确定其摩托车在练习、比赛的全过程中完全符合上述规例的要求及安全设施齐备。车手将摩托车交往车检中心即被视为向赛会表示,该摩托车的结构遵从赛会相关规例。

2、参赛人员不论身处修理库、修理站或修理站旁道路及赛区范围时,必须将赛会所发的证件挂于显眼的位置。所有车手、提名人及队员皆被视为熟悉重庆Grand Prize摩托车大奖赛组委会为赛事所制定的规定及赛例。所有参加比赛的车手及车队都必须自行承担并确保其工作人员、乘客、员工、嘉宾、赞助者等相关人士都清楚明白需自行承担自己及其财物的安全。赛事组织者不论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会为以上所有人士及其财物的安全负上责任。

广 告

每辆赛车必须依据中国摩联的相关规则以及国家当地法例所制定的要求、规则发布广告。

1、所有参赛车辆必须张贴主办机构的指定广告,于车身两旁保留 100 平方厘米的位置用于张贴上述指定赞助广告。

2、所有赛车必须在计时练习和比赛时依据推广机构的要求张贴指定广告;任何拒绝根据指引张贴广告的车手将会被拒绝其进行比赛或是会被取消成绩。

3、赛车车体上保留给车手的广告位置将没有特别管制,但不能和赛事赞助商的广告有任何冲突。建议各车手在接受个人相关商业赞助时,与推广机构进行沟通避免发生广告冲突。否则,相关车队、车手除需清除违规广告外,还将会被罚 5000 元/项。

4、车身广告不能遮盖参赛号码,也不能影响摩托车的安全,也不可有不良意识。若车手拒绝对上述问题进行改正,验车主管将不对其签发车检合格证。

5、赛车的全部广告必须在车检进行前已贴于车身上。

6、推广机构将提供车手胸前的赞助商广告布章,车手必须按指定要求挂上。

7、颁奖期间,获奖车手必须全程配戴主办机构提供的帽子。

8、主办机构享有使用车手及报名者在赛事期间的所有音像、图片及成绩等资料作商业用途的权利。主办机构不需因此事先知会相关车手及报名者或因此而支付任何费用。

9、各参赛队可另向大会购买场地内广告位(费用另计),为不影响大赛的总广告,各队的广告位置由大赛组委会确定。

其 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的有关规定;各参赛单位必须准时出席各种会议,必须参加大会的相关活动,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对其做出处罚。

2、本规程未涉及事项均依照 2019年国际摩联公路委员会颁布的场地比赛规及“2021重庆Grand Prize摩托车大奖赛比赛规则”、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颁发的公路摩托车比赛通则及其附件执行。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重庆Grand Prize摩托车大奖赛组委会。

3、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重庆 Grand Prize 摩托车大奖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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